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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保险业社会责任报告
  来源:本站  发表时间:2016/3/16 10:39:49  点击:2957

(2011-2015)


第一部分  行业发展概况


自2011年来,日照保险业在山东保监局和日照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面对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变化和政策调整的影响,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的总基调,坚持自身发展与服务大局相结合,抓住发展环境不断优化的有利时机,解放思想,攻坚克难,开拓创新,用真情服务社会,用诚信创造价值,行业实力明显增强,市场体系更加完善,业务结构持续优化,服务经济社会能力不断提高。

一、业务保持健康发展

(一)保费收入平稳增长

2011年,全市实现保费收入24.47亿元,同比增长3.55%。2012年,保费收入27.11亿元,同比增长10.82%。2013年,保费收入33.35亿元,同比增长23.01%。2014年,保费收入38.33亿元,同比增长14.94%。2015年,保费收入43.48亿元,同比增长13.43%。平均每年以13.15%的速度增长。

(二)业务结构逐年优化

财产险保费收入从2011年的10.88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18.64亿元。其中,机动车险保费从2011年的8.86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15.49亿元;企财险保费从2011年的5573.3万元增加到2015年的7022.6万元;责任险保费从2011年的1699.3万元增加到2015年的6107.1万元。人身险保费收入从2011年的13.59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24.84亿元。其中,健康险保费从2011年的1.01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2.62亿元;人寿保险保费从2011年的1.86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3.80亿元。

(三)经营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随着保险业改革的不断推进,日照保险业的经营管理思想也发生了深刻变化,坚持走内涵式发展,集约化经营的道路,不断完善内部治理,优化业务结构,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投入不断增加,企业经营和管理成本逐年降低,内控管理和依法合规意识逐步提高,综合费用率、应收保费率等指标持续改善。

(四)保险的覆盖面和渗透度显著提高

从国际上衡量保险业发展的主要指标—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看,五年来日照保险业的发展水平逐年提高。2011年日照保险密度为873.59元/人,保险深度为1.99%;2012年保险密度为940.99元/人,保险深度为2.0%;2013年保险密度为1155.98元/人,保险深度为2.22%;2014年保险密度为1321.22元/人,保险深度为2.38%。2015年保险密度为1469.17元/人,保险深度为2.60%。这反映出日照保险业保持了平稳较快增长,保险覆盖面变得更加宽广。

二、市场体系不断完善

(一)保险机构组织体系不断优化

一是保险机构逐年增加。2011年,全市共有市级保险公司23家,其中财产保险公司14家,人身保险公司9家。2012年,市级保险公司26家,其中财产保险公司16家,人身保险公司10家。2013年,市级保险公司30家,其中财产保险公司19家,人身保险公司11家。2014年未增加新的机构。2015年,市级保险公司33家,其中财产保险公司22家,人身保险公司11家。

二是保险公司种类齐全。目前已有的保险公司中,除了传统的财产险、人身险公司外,还有各类专业保险公司。如农业保险、责任保险、汽车保险、养老保险、海洋保险等专业性较强的保险公司。

三是保险服务网络健全。截止2015末,各保险公司在区县设立支公司(营销服务部)达到92家,乡镇营销服务部70余家,初步形成了覆盖城乡、门类齐全的保险服务体系。保险市场的辐射力和影响力不断增强。

(二)保险中介机构不断发展

2015年末,日照共有保险专业中介机构5家,其中保险代理公司4家,保险公估公司1家。各类兼业代理机构281家,其中公司互代、银行、邮政兼业代理机构263家,车商兼业代理机构18家。

(三)保险从业人员队伍不断壮大

2011年,全市保险从业人员10591人,其中管理人员1231人,保险销售人员9160人;2012年,从业人员11210人,其中管理人员1302人,保险销售人员9908人;2013年,从业人员12632人,其中管理人员1431人,保险销售人员11272人。2014年,从业人员13241人,其中管理人员1458人,保险销售人员11783人。2015年,从业人员17226人,其中管理人员2002人,保险销售人员15224人。

(四)保险行业协会建设得到加强

近年来,日照市保险行业协会在山东保监局和日照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自身建设不断加强,社会影响力大大提高。协会逐步建立完善了党建、换届、考核、财务、人力资源管理等制度。同时经山东保监局党委批准,成立了日照市保险行业协会党支部。目前,协会在行业自律、服务协调、消费维权、宣传交流等方面发挥的作用越来越明显。2013年,市保险行业协会被市民政局评为首批4A级社团组织,成为日照市免检社会团体。

三、发展环境日益优化

(一)党委政府更加重视保险业的发展

近年来,日照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保险业的发展,2013年市政府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快全市金融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的意见》为保险业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同时,市财政、农业、公安、消防、卫生等政府相关部门,也积极配合推动日照保险业的发展,政策支持体系不断优化,特别在农业保险领域和大病医疗保险领域,遵循“政府主导、配套支持、统一组织、规范运作”的原则,使之实现了健康较快发展。

(二)加强行业基础建设

一是扎实开展行业文化建设。2011年,日照保险行业全面落实全省保险行业文化建设的六大目标任务;2012年开展了“诚信服务我为先”教育宣传活动;2013、2014、2015年在“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期间,开展了践行“守信用、担风险、重服务、合规范”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的教育活动。

二是加强保险宣传力度。日照保险业依据山东保监局加强行业宣传的指导意见,每年组织开展“3.15”、“7.8”保险知识普及宣传和“明明白白买保险”等主题宣传活动。

三是不断加强社会监督。各保险机构聘请消费者权益保护社会监督员,建立了保险信息披露制度,定期组织保险消费者和社会监督员座谈会,听取意见,改进工作。

四是努力强化行业自律。市保险行业协会依据全省自律联动机制和统一的自律标准,依法开展市场行为、服务规范、员工从业准则等行业自律工作,定期进行自律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起到了辅助监管的作用。

(三)司法、舆论环境不断改善

五年来,我市宣传、公安、司法等部门和各主流媒体对保险业的发展给予了更多的关注和支持。

日照电视台、日照人民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深入保险公司一线,报道宣传基层公司鲜活、真实的人和事,弘扬行业发展正能量,营造行业发展良好氛围。

市保险行业协会加强与公安机关合作,成立了保险业反欺诈工作站,联合开展打击假保单、假机构、假赔案等保险领域经济犯罪行动。与交警支队联合成立日照交通事故保险快速理赔大厅,为广大车主提供拆检、定损、理赔等一站式服务。

市保险行业协会多次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仲裁委联合召开座谈会,就保险诉讼、仲裁案件进行沟通,推动相关部门公正、合理、高效解决保险案件,化解矛盾纠纷。市协会还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市交警支队等部门建立道路交通事故民事纠纷联调速裁机制,为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第二部分 助力日照经济发展


一、提供风险管理和保障

日照保险业在为我市经济发展保驾护航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五年间累计为企事业单位的建筑物、机器设备、机动车辆、货物运输、工程建设、个人家庭财产、种植养殖以及人身意外、人身健康等各领域承担风险2.92万亿元。其中2011年为4132.14亿元,2012年为4729.64亿元,2013年为6111.62亿元,2014年为7042.39亿元,2015年为7192.60亿元。保险的保障范围和能力不断提高。

二、发挥经济补偿功能

在各类灾害事故中,日照保险业积极主动参与防灾救灾和灾后重建,有效发挥经济补偿功能,稳定人民群众生产生活。2011年赔款及给付8.75亿元,其中财产险公司赔付8.18亿元,人身险公司赔款及给付0.57亿元;2012年赔款及给付9.05亿元,其中财产险公司赔付6.48亿元,人身险公司款及给付2.57亿元;2013年赔款及给付11.22亿元,其中财产险公司赔付6.92亿元,人身险公司赔款及给付4.30亿元;2014年赔款及给付13.68亿元,其中财产险公司赔付8.44亿元,人身险公司赔款及给付5.24亿元。2015年赔款及给付16.66亿元,其中财产险公司赔付9.15亿元,人身险公司赔款及给付7.51亿元。

三、服务支持“三农”

(一)农业保险快速发展

人保财险、中华财险、安华农业等公司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全面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2011年全市承保政策性小麦、玉米136.58万亩,承担风险责任4.25亿元,赔款529万元。2012年承保政策性小麦、玉米175.14万亩,承担风险责任5.41亿元,赔款1454万元。2013年承保政策性小麦、玉米180.1万亩,承担风险责任6.98亿元,赔款622万元。2014年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收入1933.30万元,承担风险13.02亿元,赔款1111.8万元。2015年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收入3595.40万元,承担风险18.15亿元,赔款1435.70万元。

安华保险2014年1月27日对莒县12个乡镇12家规模化养殖场的1万头生猪进行价格指数保险试点,共收取保费12万元。2014年,由于猪肉价格持续暴跌,本试点保险期限内的猪粮比平均值为5.46,低于单年度合同约定猪粮比6:1,公司根据猪粮比的年平均值对每头猪赔付108元,赔款总额108万元。另有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蔬菜大棚、林木、花生、黄烟、茶叶、育肥猪等特色保险产品也正在试点推广中。

(二)提升农村人身保障水平

中国人寿日照分公司从2011年起在全市推广农村小额保险试点,为参保农民提供包括两全保险、定期寿险、意外伤害保险等类型的小额保险产品。五年来,公司为158名大学生村官提供了1.58亿元的综合保障,为16名出国务工人员提供960万元综合保障,为3312名农村干部提供3.64亿元意外保险保障。2014年,农村小额人身意外险参保22925人,保费收入45.85万元,承担风险16.05亿元。农村女性参加安康保险2774人,保费收入5.548万元,承担风险5548万元。政策性农业保险和新型涉农保险的逐步开展,有效预防了广大农民朋友因病、因灾致贫问题。

(三)强化农村保险服务网点建设

近几年,日照保险业进一步强化农村保险服务网点建设,促进农村保险业务的发展,提高服务新农村建设的能力。目前依托乡镇政府共设立三农保险营销服务部22家,三农保险服务站22家,村级三农保险服务点2277个。这些网点已成为为农民朋友提供“面对面、零距离”服务的有力抓手,农业保险综合服务网络的建立,为农业保险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保险监管部门还出台了农村营销服务部标准化建设指引和推动保险业服务“三农”工作的指导意见,引导行业重视农村保险资源的开发与保护,加强农村服务网点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销售行为管理,促进农村保险业务健康发展。

四、保险业直接经济贡献

随着日照保险机构的增加,业务规模不断扩张,经济效益明显提高,保险业创造的增加值持续较快增长,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得到进一步提升。

(一)上缴税收连年增加

据不完全统计,2011年,日照保险业缴纳各类地方税收9051.39万元,代收车船使用税6920.36万元。2012年缴纳各类地方税收9918.98万元,代收车船使用税7655.38万元。2013年缴纳各类地方税收1.15亿元,代收车船使用税8338.67万元。2014年缴纳各类地方税收1.43亿元,代收车船使用税1.33亿元。2015年缴纳各类地方税收1.60亿元,代收车船使用税1.56亿元,有力支持了全市经济社会建设。

(二)有力缓解就业压力

2011年,全市通过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考试4593人,2012年通过考试4534人,2013年通过考试6360人,2014年通过考试7529人。2015年,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取消后,公司遴选人才条件发生变化,新增销售人员3441人。五年来,全行业累计培养保险代理人26457人,这些取得资质的代理人直接进入保险行业,在缓解就业压力,促进社会安定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保险资金运用取得突破

2013年3月19日,太平洋保险(集团)公司成功发起并设立“太平洋-日照港码头项目债权投资计划”,募集资金12亿元人民币,投资期限3年,用于日照港码头三个项目的建设及营运。


第三部分 服务社会管理创新


一、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作用

(一)积极参与大病医疗保险

目前,中国人寿与市人社、卫生等部门建立了运行顺畅的沟通协调机制。为提供及时高效的服务,公司专门开发了大病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制定了一系列内控管理制度,配备了专业服务人员,为参保人员提供咨询和“一站式结报”服务,免去居民多次和手续繁杂的申领补偿的奔波之苦。

2013 年,中国人寿日照分公司开始承办全市7个新农合统筹机构的大病保险,首年参保农民就达到191.04万人,保费收入2865.56万元,累计赔付19016人次,赔付金额3177.61万元,占总保费的110.89%,超支271.44万元,次均赔付费用1671.02元,全市11家定点医疗机构实现了大病保险即时结报。2014年,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整合为居民大病保险,参合人数232.12万人,为21160人次补偿3554.02万元。2015年累计筹资6515.69万元,参合人数251.17万人,共为40867人次补偿1.29亿元。

针对城乡困难群众申请医疗救助多家申请,多头跑路报销难的现状,中国人寿日照分公司根据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重点工作任务》(国办发〔2014〕24号)关于“做好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和医疗救助等制度间的衔接,发挥好各项制度的整体合力”的要求,本着整合资源,为群众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的愿望,向市民政局提交了《关于积极参与日照市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经办服务工作的请示》,获得日照市民政局及市政府的支持,并在市政府日政发〔2014〕10号文件中得到明确,目前具体合作和执行政策正在进一步研究制定中。

2015年1月20日,中国人寿日照分公司与日照市人社局签署服务协议,正式获得日照市职工大病保险承办资格。2015年职工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8000元。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上、1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75%补偿,10万元以上的部分给予85%补偿,个人年度最高补偿限额为30万元。为进一步扩大职工个人医保账户资金使用功能,放大医保资金效率,经日照市人民政府和市人社局核准同意,在个人自愿的基础上,允许使用职工个人医保账户基金购买日照市人社局核准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目前,中国人寿日照分公司已在医保资金定点银行开设了账户,与银行联网配置了医保卡专用POS机,总公司专门为医保卡购买健康保险开发了《国寿康福两全保险(分红型)》和《国寿附加康福重大疾病保险》团险产品、《康福卡(组合短险)》险种及短期卡折保单等作为个人医保卡账户资金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主要产品。

(二)不断推动产品创新

日照市政府2014年第44次常务会议通过《日照市关于建立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指导意见》后,中国人寿日照分公司结合实际进行了积极探索,对烟草公司设计了疾病及意外伤害身故、残疾、住院补充医疗、重大疾病、住院津贴等综合性的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政办字〔2014〕85号),确定在潍坊、东营、日照、聊城四地市进行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试点,中国人寿日照分公司主动配合市人社局、财政局、民政局等单位联合开展了长期护理保险的调研工作,对日照市部分国有企事业单位、定点医疗机构及部分社区退休职工、因病长期卧床需长期护理者、生活无法自理者及长期住院者等人群的数量、医疗费用、医疗项目等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病参与拟定了《日照市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实施细则》。根据参保人医疗护理需求,提供医疗专护、机构护理、居家护理和社区巡护多种护理方式。日照市政府办公室结合实施细则下发了《关于建立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的试点意见》(日政办发〔2015〕7号),公司近期将与市人社局签署合同及服务协议,开发经办信息系统,培训人员,正式经办日照市长期护理保险。2015年长期护理保险参保35000人,保费收入748万元,补偿26人次,补偿金额13.91万元。

(三)稳步推进企业年金业务

截止2015年底,中国人寿、平安养老为当地五家企业(日照港、中国银行、莒县电力、五莲电力、岚山金海岸)提供年金服务,受托管理基金5.23亿元,投资管理基金5.23亿元,管理账户1万余个。

(四)持续关注老年群体的保险保障

近年来,中国人寿日照分公司不断加强与市老龄委合作,开办以60-80岁老年人为参保群体的“银龄安康工程”,为老年人群体提供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保障。2011年市参保人数24.24万人,提供风险保障24.24亿元,赔付595人次,赔付金额121.01万元。2012年市参保人数24.06万人,提供风险保障24.06亿元,赔付772人次,赔付金额153.88万元。2013年市参保人数28.39万人,提供风险保障28.39亿元,赔付1492人次,赔付金额405.38万元。2014年全市参保人数26万人,保费收入674.14万元,提供风险保障46.80亿元。2015年全市参保人数26.45万人,保费收入793.64万元,提供风险保障55.10亿元。这项保险计划提高了老年人的保险保障水平,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逐步成为我市一项民生品牌工程,得到广大老年朋友的普遍欢迎,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

(四)大力开展计划生育保险

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中国人寿就与计生委合作开办生育保险、独子两全保险,目前正在推广中国计生协指定项目计生家庭系列保险等业务。计生保险作为计生系统深入开展生育关怀行动的一项具体举措,使众多计生家庭在遭遇困难和风险的第一时间就能得到帮扶和救助,切实增强了他们抵御风险的能力,体现了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对计生家庭的关怀,起到了为政府分忧、为群众解难的作用。

二、助力交通安全管理

(一)不断提高机动车辆保险覆盖面

2015年末,我市机动车辆保险保费收入15.49亿元,为45.28万辆机动车(含摩托车、拖拉机)承担了2416.70亿元的风险保障。其中交强险保费收入4.19亿元,赔款支出2.75亿元。商业险保费收入11.30亿元,赔款支出4.93亿元。

(二)推动实施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机制

为缓解因交通事故造成的道路拥堵,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市保险行业协会与市交警支队积极推广道路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机制,积极解决因交通事故造成道路拥堵的问题。凡符合快处快赔条件的事故,保险公司查勘员不用去现场查勘,当事人直接到理赔中心办理理赔,初步实现了交警、法院、保险、物价、人民调解、经侦反保险欺诈工作站、仲裁委、公估八位一体的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机制。

(三)改善交通事故车辆理赔服务

各财产险公司针对交通事故点多、面广、量大的特点,采取优化理赔流程,简化理赔手续,使用高科技手段等措施,提高交通事故理赔的质量和速度,发挥了保险在交通安全管理中的应有作用。

三、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为建立起事前预防与事后补偿一体化,群防群治的社会治安基层防范体系,发挥商业保险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作用,人保财险在全市积极推广治安保险。2011年,全市参加治安保险的乡镇街道达到47个,参保户数达到33.5 万户,承担治安保险保障34亿元,处理赔案1301件,支付赔款 173 万元。2012年,全市参加治安保险的乡镇街道达到53个,参保户数达到41.5 万户,承担治安保险保障48亿元,处理赔案1285件,支付赔款133万元。2013年,治安保险参保乡镇街道达到52个,参保村民户数43.4万户,治安保险区县覆盖率达到100%、乡镇覆盖率达到93%、居民户覆盖率达到44%。2014年,治安保险保费收入372.58万元,同比下降13.57%,居民覆盖率31.83%,同比下降6.28%,处理赔案982件,赔款123.07万元。2015年,治安保险参保户数35.95万户,居民覆盖率36.31%,同比下降3.78%,担风险保障29.4亿元,为2119户群众提供了232.17万元的保险补偿。治安保险的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功能得到了充分体现,为维护农村治安秩序,推进平安日照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深入开展责任保险

近年来,责任保险的保障范围不断扩大,服务能力持续提升,保险不仅在损害补偿、事故救援方面大显身手,更是主动帮助投保企业排查风险,防灾防损,把责任保险的功能从事后补偿扩展到事前的风险管理,更好的服务于安全生产工作。随着各种责任事故的频繁发生,各保险公司也更加注重责任险业务的开展。目前开办的险种有安全生产责任险、食品安全责任险、医疗事故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旅行社责任险、校园方责任险、环境污染责任险、火灾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2011年,全市责任险实现保费收入1699.3万元,赔款862.7万元,承担责任风险297.57亿元。2012年,责任险实现保费收入2323.40万元,赔款979.70万元,承担责任风险348.10亿元。2013年,责任险实现保费收入3893万元,赔款1359.3万元,承担责任风险472.59亿元。2014年,责任险实现保费收入5353.2万元,赔款1807.7万元,承担责任风险604.09亿元。2015年,责任险实现保费收入6107.1万元,赔款2599.3万元,承担责任风险854.71亿元。


第四部分 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


一、综合治理车险理赔难和寿险销售误导

2011 年开始,日照保险业全面展开解决车险理赔难和寿险销售误导问题的综合治理。各公司按照监管部门制定治理方案,召开专题会议,提出明确治理目标和要求。并制定了车险理赔标准化手册,建立了车险查勘人员资格认证和理赔信息披露制度,出台了客户咨询投诉处理指导意见、人身险销售 “七项禁令”、 延长老年人购买寿险产品犹豫期的规定等,市保险行业协会方案要求,配合监管部门开展综合治理专项检查和组织开展行业自律,同时强化社会和媒体监督。各保险公司多措并举,在排查内部簿弱环节的基础上,制定了理赔服务和销售管理的具体标准和实效要求,推出各项服务承诺,建立内部考核责任追究制度,组织开展理赔、销售技能比赛等。通过综合治理,理赔难和销售误导问题得到有效的遏止,行业诚信服务能力明显提高,消费者满意度不断提升。

二、畅通消费者维权渠道

(一)推出投诉热线电话

中国保监会于2011年开通了全国统一的12378保险消费者投诉维权热线电话,各保险公司和市保险行业协会也开设了投诉咨询热线电话。

(二)妥善处理来信来访

山东保监局设立了局长接待日,其网站还设有“局长信箱”专栏,接受公众在山东保监局职责范围内的咨询和建议,并按规定程序和时限答复。市保险行业协会、各保险公司均设立了消费者投诉处理部门,消费者可以直接投诉。所有保险公司都建立了总经理接待日,留出专门时间处理客户投诉。2015年7月,市保险行业协会成立了山东省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日照分中心。

(三)公正调处保险合同纠纷

市保险行业协会设立了保险合同纠纷调解委员会,聘请专业律师、保险专家免费为申请人进行调解。

(四)健全社会监督员制度

各保险机构均建立了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社会监督员制度。社会监督员由保险消费者、消费者组织、法律工作者、保险学者和媒体记者中的代表组成,对保险合同条款是否依法合规,保险公司经营行为是否侵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等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大力开展保险消费者维权教育

(一)组织主题宣传活动

为提高保险消费者的维权意识,营造和谐发展的社会氛围,日照保险业分别以“明明白白买保险”、“让保险深入生活”为主题开展大型户外宣传活动,将消费者投诉电话及保险服务新举措等向社会公众进行公示,听取民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二)开展保险知识普及活动

向民众发放《车险投保提示》、《315保险知识进万家》、《保险,让生活更美好》以及保险扑克牌、保险小扇子等保险科普宣传资料,通过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等“五进入”活动,向广大消费者进行宣传。同时,市保险行业协会还在日照电视台和日照人民广播电台开设保险宣传专栏,通过总经理访谈、保险大讲堂、明星风采、保险故事等喜闻乐见的形式,进一步宣传保险知识、提高保险意识、提升保险行业品牌。


第五部分 热心社会公益


日照保险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把热心公益、回报社会、奉献爱心作为义不容辞的使命和责任,通过开展环保志愿、助学支教、扶危济困、慈善捐赠等多种途径,为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尽自己应有的行业责任,以实际行动诠释着“以义生利,义利相融”的最高境界,充分展现企业公民形象。

一、节能减排 保护环境

在环境保护日益严峻的形势下,各保险机构积极践行“环保低碳”的理念,在营运中实行无纸化办公、节水节电控制、设备物耗改良、推行电子化保单服务和理赔模式,节能减排,降低碳排放,用实际行动加入到低碳经济建设中。同时,积极参加社会组织的各类环保活动,如“地球一小时”、低碳出行健步走、植树造林等活动。

二、情系教育 助学支教

五年来,各保险机构把助学支教作为企业应尽的责任,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援建希望小学、设立助学金、捐建学校图书室、资助贫困学子等,恪尽教育关怀责任。太平人寿日照中心支公司开展“太平手拉手 爱心书屋”、“爱心太平林”、“心愿直通车”以及太平爱心志愿者招募及组织志愿者进入社区服务等,公司也因此被团市委授予“希望工程”爱心单位荣誉称号。

三、回报社会 扶危济困

五年来,各保险机构把扶危济困当作回报社会的重要体现。始终关注社会困难群体、不断捐资捐物,帮助贫困村庄脱困、救助残疾人群、慰问关心老年人等。

四、奉献爱心 慈善捐赠

作为表达爱心的重要方式,日照保险业每年都积极开展各类慈善捐赠活动,如义务献血、向灾区捐款捐物、为社会活动捐款、捐物等。五年来,各保险机构累计向社会捐款100余万元,捐物6万余件,为我市慈善事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第六部分 发展愿景


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就全面深化改革作出了战略部署,改革的广泛性、深刻性前所未有。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论断,使保险业改革创新的任务迫切而艰巨。2012年8月,山东省政府发布《关于加快全省金融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涉及保险业改革创新的达到15条,比重之高前所未有,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山东保险业发展的重视与期望。2013年8月10日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即“国十条”)是国家对保险业改革发展作出全面部署的纲领性文件,对保险业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国十条”提出了将商业保险建成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纳入灾害事故防范救助体系、通过保险推进产业升级,以及运用保险机制创新公共服务,深化保险业改革开放等一系列战略举措。2015年4月16日省政府下发的《关于贯彻国发【2014】29号文件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意见》(鲁政发【2015】9号)是省委省政府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做出的重要战略部署。《意见》的发布实施对提升各界对保险的认知度,优化行业发展环境,提高行业社会地位,改善保险行业形象,深化保险业改革创新,释放行业发展潜力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必将对山东保险业发展产生重大的推动作用。

面对新的形势、新的任务,日照保险业将不负众望,继往开来,认真贯切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全省保险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把改革创新贯穿于行业发展各个环节,着力推进保险服务体系、市场体系的改革创新,始终以促进日照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大力发展巨灾保险、农业保险、商业养老和健康保险、责任保险,密切关注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为重点项目、特色产业提供专业的保险服务;切实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继续整治理赔难和销售误导问题,进一步完善保险纠纷调处机制,努力提高消费者投诉处理的质量和水平;切实防范化解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确保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继续规范保险市场秩序,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努力打造公平竞争、经营规范的市场秩序;不断探索保险业为地方经济建设投融资机制,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大引进保险资金的力度和规模,支持我市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建设。坚信有山东保监局和日照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有社会各界的关心和配合,有全体保险从业人员的不懈努力,日照保险业服务经济建设、服务社会民生的能力和水平将会大大提高。“十三五”期间,我市保险业发展目标是:至2020年末,全市保费收入突破60亿元,保险密度达到元1800元/人,保险深度达到2.80 %。初步建成一个在现代金融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农业保障体系、灾害救助体系和社会管理体系中发挥重要重要的现代保险服务业!